北京老字号协会
关于开展第十批北京老字号认定
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各有关企业:
根据商务部等5部门制定的《中华老字号示范创建管理办法》和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北京培育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实施方案(2021—2025年)》及北京市商务局等9部门《进一步促进北京老字号创新发展的行动方案(2023-2025年)》文件精神,为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促进北京老字号的传承创新发展,北京老字号协会于2024年4月25日启动第十批北京老字号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认定条件
(一)北京老字号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品牌创立时间在50年(含)以上;
2、具有中华民族特色和鲜明的地域文化特征;
3、面向居民生活提供经济价值、文化价值的产品、技艺或服务;
4、在所属行业或领域内具有代表性、引领性和示范性,得到广泛的社会认同和赞誉。
(二)北京老字号企业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在北京市依法设立;
2、依法拥有与北京老字号相一致的字号,或与北京老字号相一致的注册商标的所有权或使用权且未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传承关系明确且无争议;
3、主营业务连续经营20年(含),或1956年(含)以前创立的历史脉络清晰,行业特色突出,具有传承意义,近年恢复经营的在北京注册的企业;
4、经营状况良好,且具有较强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5、具有符合现代要求的企业治理模式,在设计、研发、工艺、技术、制造、产品、服务和经营理念、营销渠道、管理模式等方面具备较强的创新能力;
6、在所属行业领域内具有一定影响力;
7、未在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
二、申报材料:
符合认定条件的企业,按照要求向北京老字号协会提交申请报告和有关证明材料。
(一)企业基本信息、股权结构及近3年经营情况;
(二)品牌创立时间的证明材料;
(三)老字号注册商标的权属证明文件;
(四)主营业务传承脉络清晰的证明材料;
(五)品牌历史价值和文化价值的介绍材料;
(六)企业在设计研发、工艺技术、产品服务和经营理念、营销渠道、管理模式等方面创新发展的介绍材料;
(七)企业文化的介绍材料和获得荣誉的证明材料;
(八)针对上述材料并经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的真实性承诺;
(九)北京老字号协会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
上述申报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完整。
三、申报程序
请符合北京老字号认定条件的企业,按照上述申报条件和有关要求整理好相关申报材料,报送北京老字号协会认定工作办公室进行初审。由北京老字号协会认定工作办公室对基本符合条件的申报材料,报请北京老字号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企业按规定交纳评审费用。凡不符合条件的材料退回企业。
四、申报要求
申报的纸质材料一式两份,按照认定工作要求,材料内容齐全装订成册。
电子版材料发至北京老字号协会认定工作办公室邮箱:(bjlzh0901@126.com)
五、申报时间
2024年4月25日至2024年6月18日将申报材料报送北京老字号协会。
六、联系方式
北京老字号协会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绒线胡同51号北门
联系人:穆朝阳
联系电话:66020108,13911501710
此通知发至北京老字号协会网站、北京老字号微信公众号、北京老字号协会微信工作之窗。
附件:1、北京老字号认定申请表(202404025).doc
2、申请认定北京老字号材料目录(202404025).docx
北京老字号协会
2024年4月25日